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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温津贴

时间:2025-07-20 23:24:25
海南省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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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发放对象:海南省的高温津贴是发放给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的,这是他们依法享受的岗位津贴。发放条件: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时,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与时间: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共计7个月。其他注意事项: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计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所需资金按现行工资发放渠道解决。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拨打相关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时间:2025-07-20 23: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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