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问答>>秦皇岛市全区域内7月1日-8月31日禁飞“低慢小”飞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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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全区域内7月1日-8月31日禁飞“低慢小”飞行器!

时间:2026-01-05 16:41:27
秦皇岛市全区域内7月1日-8月31日禁飞“低慢小”飞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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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在2020年7月1日0时起至8月31日24时期间,全域内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利用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开展各类活动。 具体内容如下:禁止飞行的时间与区域自2020年7月1日0时起至2020年8月31日24时,秦皇岛市全域内实施禁飞管制。禁止飞行的飞行器类型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其他空飘物等十四类。特殊需求飞行申请流程因医疗、体育、气象、警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飞行的,需按以下步骤申请:向飞行管制部门(山海关机场空管中心,电话:0335-5933070/5933080)提出申请;超出秦皇岛市空域管制的,由山海关机场空管中心协调处理;经批准后,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电话:0335-3950224);仅可在指定时间和区域内飞行。活动悬挂装置限制禁飞期间,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严禁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违规处罚措施未经批准擅自飞行或飞入禁飞区域的,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部门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
时间:2026-01-05 16: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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