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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遭遇强拆,承租人需要知晓的维权要点

时间:2026-02-08 04:00:03
公租房遭遇强拆,承租人需要知晓的维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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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遭遇强拆时,承租人需从诉讼主体资格和强拆行为合法性两方面维权,重点包括确认自身诉讼主体资格、审查强拆是否符合“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及法定程序。一、确认自身是否具备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判断标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判断是否具有“利害关系”,需考虑是否存在一项权利、该权利是否属于原告的正当权利、该权利是否可能受到被诉行政行为的侵害。直管公房承租人的特殊地位:直管公房承租人通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得租赁权,长期缴纳低房租居住房屋,享有长期占有和使用权,经济地位近似于房屋所有权人。征收部门在征收直管公房时,应充分考虑承租人的特殊地位及征收行为对其权益的直接重大影响,对其合法权益予以充分保护。常见被告辩解及应对:辩解一:被告可能称承租人已被公房管理人解除租赁合同,与被拆除房屋无权属关系,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应对:承租人需证明租赁关系未依法解除,或即使解除,征收行为仍对其权益产生实质影响,如未获得合理补偿等。辩解二:被告可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主张征收决定针对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不是行政相对人,应通过民事途径向出租方寻求解决,否定其诉讼主体资格。应对:承租人可引用最高院裁判观点,强调直管公房承租人近似于所有权人的身份,征收行为对其权益有直接重大影响,应认定其与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二、审查涉案强拆行为是否合法“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直管公房管理人虽为被征收人,但承租人近似于所有权人,也是合法被征收人,应享有合法获得补偿的权益,受该原则保护。违反此原则的强制拆除行为应被确认为违法。常见被告辩解及应对:辩解:被告可能称对公租房的强制拆除是在与公房管理人签订补偿协议后双方达成一致的事后拆除行为,合法合规。应对:承租人需审查补偿协议是否涵盖自身权益,如是否包含对承租人的合理补偿等。若未涵盖,则强制拆除行为可能违法。违法建设处理程序:依据行政强制法,即使涉嫌违法建设,也应由法律规定的职权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常见被告辩解及应对:辩解:被告可能称对地上自建私有建筑物的拆除属于对违法建筑的处理,合法合规。应对:承租人需确认拆除主体是否为法律规定的职权部门,如本案中李女士自建房屋应由城乡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处理,而非街道办随意拆除。若拆除主体或程序不合法,则强拆行为违法。三、具体维权步骤收集证据: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证明自己与公租房的租赁关系及租赁期限等。强拆现场照片、视频:记录强拆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房屋被拆除前的状态等。沟通记录:与征迁方、公房管理人等的沟通记录,如短信、邮件、通话录音等,证明自己曾就补偿等问题与对方进行过协商。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案件的可行性,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维权策略。提起行政诉讼:确定被告:根据强拆行为的实施主体确定被告,如街道办、区政府等。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要求赔偿损失等;陈述事实与理由,包括自己的租赁情况、强拆行为的发生经过及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等。提交法院:将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参与诉讼过程:庭审准备:按照法院要求准备庭审材料,如证据清单、代理词等。庭审辩论:在庭审中积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回应被告的辩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执行判决结果:如果法院判决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被告进行赔偿,承租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结果,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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