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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否决同股不同权草案

时间:2025-11-26 06:02:22
香港证监会否决同股不同权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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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否决同股不同权草案的核心原因及影响如下:一、否决的核心原因香港证监会基于“公众利益”立场,其董事局一致决定不支持同股不同权方案。这一决策直接源于对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审慎考量。同股不同权架构下,企业创始人或管理层可通过持有高投票权股份(如“超级投票权股”)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而普通投资者仅持有低投票权股份。这种结构虽能吸引创新型企业赴港上市,但可能削弱普通股东在公司重大决策中的话语权,例如董事会选举、并购交易等,从而引发“少数股东权益受损”的风险。证监会认为,现行《上市规则》若未建立充分保障机制,此类架构可能不符合香港市场“公平、透明”的核心原则。二、对港交所后续动作的影响港交所附属联交所已明确表示,将继续与证监会沟通,并参考其意见调整第二阶段正式咨询的最终建议方案。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修订流程,任何重大规则变动均需证监会董事局批准,因此证监会的否决意见具有决定性作用。联交所上市委员会需重新评估方案细节,例如是否对高投票权股份的持股比例、行使范围(如仅限董事会选举)设置更严格限制,或要求企业披露更多风险信息以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三、对市场及企业的潜在影响此前港交所公布的咨询总结显示,市场普遍支持修订规则以接纳同股不同权架构,并讨论放宽第二上市限制(如允许海外上市企业回港二次上市)。若最终方案因证监会反对而搁浅,短期可能延缓部分创新型企业赴港上市进程,尤其是那些依赖特殊股权结构维持控制权的科技巨头(如阿里巴巴、百度等)。长期来看,香港或需探索其他平衡机制,例如引入“日落条款”(规定高投票权股份在特定条件下自动失效)或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以在吸引企业与保护投资者间取得平衡。
时间:2025-11-26 0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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