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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再审一案回顾——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时间:2025-12-08 02:03:05
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再审一案回顾——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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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再审一案回顾:案件体现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案件背景与启动再审顾雏军案因其法律关系复杂、涉及专业知识广泛,成为疑难复杂案件的典型。案件启动再审后,合议庭成员反复研读、甄别了大量书证材料。2019年4月10日,顾雏军案再审公开宣判,判决对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两项罪名予以撤销,对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涉产权案件再审的社会意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顾雏军案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明确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将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确定为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再审张文中、顾雏军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这三起案件寄托着社会各界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强烈诉求。合议庭的配置与工作提审顾雏军案的任务交给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合议庭由刑事审判专家、经济类案件审判专家,以及曾参与聂树斌案等重大案件再审工作的专家组成。为了解决专业性问题,法官们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请教,并走访了中国家用电器协会。2018年5月18日,合议庭组织召开庭前会议,为开庭做足了准备。庭审过程与判决结果2018年6月13日,顾雏军案再审开庭,庭审持续近30个小时,进行了124份双方有争议的证据和10份新证据的充分质证。2019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等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撤销了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对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判决依据与原则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合议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罪刑法定的原则。经评议,认为虚报注册资本和故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两项罪名原审被告人都实施了相关行为,但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证据不足等,不构成犯罪。从旧兼从轻原则:顾雏军案一审宣判前相关法律法规发生了有利于被告人的变化,应该对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重新进行评价。证据裁判原则:只有现有的证据能够证明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才能够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罪名处理与量刑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予以撤销。挪用资金罪:涉及两起事实,其中一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按犯罪处理;另一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维持犯罪认定但量刑减轻。社会反响与专家评价专家评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建平用“深耕细作”四个字评价此次判决,认为顾雏军原审三个罪名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做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社会意义: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认为,刑事诉讼的再审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顾雏军案的再审判决体现了对企业家权益的平等保护,传递了强有力的法治理念。后续工作与国家赔偿宣判后,合议庭向顾雏军等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释明。后续的国家赔偿等工作将依法进行。原审被告人晏果茹和郭润萍都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一定会到来。结语顾雏军案再审判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体现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判决经得起历史考验,向社会大众特别是企业家传递了强有力的法治理念,彰显了我国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心。
时间:2025-12-08 0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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