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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执法权正确还是错误

时间:2025-12-09 03:30: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执法权正确还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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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执法权的说法是错误的。立法权与执法权的区别从权力性质来看,立法权和执法权有着本质的不同。立法权是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它是一种创设规则的权力,旨在为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秩序的维护提供法律依据和准则。而执法权则是将法律付诸实施,确保法律得到遵守和执行的权力,侧重于对具体行为和事项的管理与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行使国家立法权,有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并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执法权的行使主体执法权通常由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具体行使。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税务部门对税收征管的执行等。司法机关则通过审判和检察等活动,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检察院对犯罪行为的起诉和监督等。综上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是国家立法权,而非执法权。
时间:2025-12-09 03: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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