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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第四季度个税应怎么报?

时间:2026-01-07 05:43:11
紧急通知,第四季度个税应怎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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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申报需根据所得类型,按新修订税法规定确定减除费用和适用税率,具体如下:一、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5000元/月执行;2018年9月30日(含)前取得的,仍按税法修改前规定(通常为3500元/月)执行。税率适用:以“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申报要点:纳税人需区分工资发放时间,10月1日后发放的工资按新标准扣除费用;申报时需核对工资发放日期,确保减除费用适用正确。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第四季度(10-12月):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1-9月):减除费用按3500元/月执行。税率适用:前三季度税额按税法修改前税率及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权重计算;第四季度税额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及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权重计算。计算方法:月(季)度预缴:本期应缴税额 = 累计应纳税额 - 累计已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 = 应纳10月1日前税额 + 应纳10月1日后税额应纳10月1日前税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旧税率 - 旧速算扣除数)×10月1日前经营月份数÷累计经营月份数应纳10月1日后税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新税率 - 新速算扣除数)×10月1日后经营月份数÷累计经营月份数年度汇算清缴:汇缴应补退税额 = 全年应纳税额 - 累计已缴税额全年应纳税额 =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 +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旧税率 - 旧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经营月份数÷全年经营月份数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新税率 - 新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经营月份数÷全年经营月份数申报要点:需分别计算前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应纳税额,再汇总申报;汇算清缴时需核对全年经营月份数,确保权重计算准确。三、废止文件说明自2018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废止,相关费用扣除标准统一按本通知执行。四、申报流程建议工资薪金所得:通过单位财务或个税APP申报,核对工资发放时间及减除费用标准;生产经营所得:预缴时按季度分段计算税额,填写申报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完成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资料留存:保存工资单、经营账簿等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核查。
时间:2026-01-07 05: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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