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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广电总局确认开设微信公众号不需获得许可

时间:2026-01-17 10:34:00
【新规】广电总局确认开设微信公众号不需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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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确认个人或者机构开设微信公众号不需获得许可。具体分析如下:判定标准:是否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要看是否“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从事的信息内容服务只要符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范围,即可认为从事网络出版服务。自媒体定位: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所谓“自媒体”的个人或者机构,按照现行标准,属于信息内容的创作者或生产者,而纳入许可管理的,主要是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即上述信息内容的提供者。
时间:2026-01-17 10: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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