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问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
问题
已解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

时间:2026-01-18 10:04:4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
最佳回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主要依据地方党委文件、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制定,遵循以下核心原则和程序:党的领导原则作为党的地方领导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委员会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工作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确保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明确责任分工,避免决策与执行脱节。依法依规办事原则政法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确保所有决策和行动合法合规。对于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需通过法律顾问或专业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避免因程序瑕疵或实体违法引发风险。例如,在制定社会治理政策或处置突发事件时,需确保程序公开透明、依据充分。服务大局原则工作需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大局。通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举措,为区域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例如,在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需主动作为,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合力。高效协同原则政法委员会内部需强化机构间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边界,避免职能交叉或推诿扯皮。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政法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共同推进政法工作。例如,在打击跨境犯罪或处置群体性事件时,需跨部门联动形成快速响应能力。接受监督原则工作需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政务信息、设立举报渠道、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等方式,确保权力运行透明。同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估,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维护政法队伍的廉洁性和公信力。
时间:2026-01-18 10:04:52
本类最有帮助
Copyright © 2008-2013 www.wang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12000710号-1
投诉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