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问答>>大连富豪孙喜双旗下公司违约,永辉超市讨要3亿元转让款,王健林为交易担保方
问题
已解决

大连富豪孙喜双旗下公司违约,永辉超市讨要3亿元转让款,王健林为交易担保方

时间:2026-01-20 23:51:19
大连富豪孙喜双旗下公司违约,永辉超市讨要3亿元转让款,王健林为交易担保方
最佳回答
大连御锦未支付第四期3亿元股权转让款构成违约,永辉超市已向担保方王健林、孙喜双等发函并启动仲裁程序。 以下为详细情况:一、交易背景与协议内容交易主体出售方:永辉超市(601933.SH)购买方: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50万元,唯一股东为北京一方明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后者由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实际控制人:大连一方集团实际控制人孙喜双(王健林多年好友)。交易标的:永辉超市持有的3.88亿股万达商管股份(占万达商管总股本的1.43%),转让价格45.3亿元。支付安排原协议:交易资金分八期支付,首期2亿元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36.39亿元在2024-2026年分七期支付,最后一期于2026年3月31日前支付。补充协议:调整支付进度并补充担保措施,明确若大连御锦未按期支付任何一期款项,永辉超市有权要求后续未付款项立即到期,并追究违约责任。担保方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对大连御锦的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违约事实与进展第四期款项违约应支付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第四期3亿元。实际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10月10日),永辉超市未收到该款项,大连御锦构成违约。前期履约问题第二期款项逾期: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支付3.91亿元,实际于4月19日才全额到账。第三期款项未交割:应于2024年6月30日支付,但对应股数未办理交割手续(截至6月30日仅收到2亿元,剩余5.92亿元未到账)。累计支付情况:大连御锦已支付8.91亿元(含首期3亿元、第二期3.91亿元、第三期部分2亿元),剩余36.39亿元未支付。三、永辉超市的应对措施发函催告已向大连御锦及相关担保方(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发出加速到期通知,要求立即支付款项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启动仲裁程序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及担保方的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公告明确股权转让协议存在无法及时履约的风险,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四、关联方背景与潜在影响孙喜双与王健林的关系孙喜双为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多年好友,一方集团是万达商业地产、万达电影、百年人寿等企业的主要股东,双方合作项目包括万达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万达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等。大连一方集团财务状况2024年4月,大连一方被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金额4.63亿元,反映其资金链可能存在压力。永辉超市的股权投资逻辑2018年,永辉超市以39.18亿元账面价值从一方集团购入万达商管股份,2023年底以45.3亿元出售,溢价6.12亿元。此次交易旨在回笼资金,但购买方履约能力存疑可能影响公司资金计划。五、市场反应股价表现:截至10月10日收盘,永辉超市股价跌停,报3.23元,市值293亿元,反映市场对交易违约的负面预期。六、法律责任分析大连御锦需支付未付转让款3亿元及相当于全部应付未付款项6%的加速到期违约金(约2.18亿元)。担保方责任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需对大连御锦的全部应付未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永辉超市有权要求任一担保方全额偿付。总结:大连御锦因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延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最终导致第四期3亿元款项违约。永辉超市已通过发函催告、启动仲裁程序等方式维护权益,并要求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考虑到大连一方集团自身财务压力及孙喜双与王健林的紧密关系,后续款项回收及担保方履责能力将成为关注焦点。
时间:2026-01-20 23:51:27
本类最有帮助
Copyright © 2008-2013 www.wang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12000710号-1
投诉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