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问答>>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如何看待刘鑫一直被网暴?
问题
已解决

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如何看待刘鑫一直被网暴?

时间:2026-01-31 03:11:39
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如何看待刘鑫一直被网暴?
最佳回答
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认为,刘鑫一直被网暴的现象需从法律和道德层面综合看待,谴责其过错行为属于舆论正当讨论,但超出边界的网络暴力应受法律规制。以下为具体分析:法析1:谴责刘鑫或非“网络暴力”,而是舆论正当讨论与情感宣泄刘鑫的过错行为:法院判决明确指出,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未如实告知和提醒江歌面临的危险,在陈世峰实施不法侵害时为求自保将江歌阻挡在门外致其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行为背弃了朋友间的信任,让江歌因挺身而出而失去生命。舆论谴责的合理性:舆论痛恨的并非刘鑫面对危难时的软弱,而是其背弃朋友后又对江歌母亲说出“是你女儿短命”等伤害性言论。这种行为严重违背道德准则,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有权对此作出评价和谴责。当大众为守护善良与正义发声时,体现了社会的良知温度和人民的热血情怀。法析2:何种言论构成网络暴力,将受到何种处罚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部分人肉刘鑫住所、公开其照片与隐私信息,干扰其及亲友正常生活、进行言论侵扰等行为,游走在违法犯罪边缘。这些行为超出了正常舆论讨论的范畴,对刘鑫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网络暴力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公民享有名誉权,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被损害名誉的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行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等行为,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事责任: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罪,指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即使被谴责者存在过错,只要构成侮辱、诽谤,其合法权益也应受保护,实施网络暴力者将受惩罚。法析3:如何界定讨论的边界网络言论自由与权利冲突:网络媒体作为大众传媒影响力巨大,公民言论权利意识觉醒,但权利边界意识薄弱,言论自由与其他权利冲突现象时有发生。自由讨论的边界原则:基于事实:讨论应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上,避免传播虚假信息或进行无端猜测。不侵犯他人:言论不应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学会用理性思考看待问题,有助于真相更快显现。在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尘埃落定后,网络暴力是否休止、大众能否摒弃偏见与争议、以理性态度反思,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只有明确讨论边界,才能让网络空间更加健康、有序,让法律与道德共同发挥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时间:2026-01-31 03:11:46
本类最有帮助
Copyright © 2008-2013 www.wang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12000710号-1
投诉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