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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V”司马南偷税被罚!

时间:2026-01-31 11:56:27
网络“大V”司马南偷税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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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V”司马南因偷税被罚,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926.94万元,款项已全部入库。案件发现与立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技术,发现司马南存在涉税违法嫌疑,依法对其开展立案检查。大数据技术通过分析纳税人收入、申报、成本等数据,精准识别异常行为,成为税务监管的重要工具。违法事实与手段个人偷税行为:2019年至2023年期间,司马南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62.43万元。隐匿收入可能涉及未如实申报稿酬、广告收入等,虚假申报则可能通过伪造凭证或篡改数据实现。企业违规操作:其实际控制的北京某影视策划中心通过虚列成本费用、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方式,少缴企业所得税75.32万元。虚列成本可能包括虚构合同、夸大支出等,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需满足特定条件,违规享受属于政策滥用。法律依据与处罚结果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以下处理:追缴税费:要求司马南及其实控企业补缴少缴的税款(个人462.43万元+企业75.32万元)。加收滞纳金:对逾期未缴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以惩罚拖延行为。行政罚款:对偷税行为处以0.5倍至5倍罚款,最终合计追缴、滞纳金及罚款总额达926.94万元,且款项已全部入库。税务部门表态与监管方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人强调,税务部门将持续依托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税收监管,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秩序。此案表明,无论纳税人身份如何,只要存在偷逃税行为,均将受到法律严惩。总结:司马南偷税案体现了税务部门对高收入群体及关联企业的严格监管。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税务机关能够高效识别异常行为,确保税收公平。公众人物更应主动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违法行为损害自身信誉及社会公平。
时间:2026-01-31 1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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