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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8万卖宅基地给高校教师,11年后反悔欲买回遭拒,法院翻墙破门强制执行

时间:2026-02-05 00:58:27
北京男子8万卖宅基地给高校教师,11年后反悔欲买回遭拒,法院翻墙破门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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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无效,并最终强制执行腾退房屋,主要依据是王桦作为城市居民无权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以下是具体分析: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1999年)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本案中,王桦并非房屋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购买行为直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认定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因违法而无效。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属性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紧密关联,具有福利性和社会保障功能。城市居民购买宅基地房屋,实质是变相获取宅基地使用权,损害集体利益。法院明确指出,王桦作为城市居民,无权享有该村宅基地使用权,其购买行为自始无效。村委会盖章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村委会在协议上加盖公章并收取3000元费用,但此行为不能改变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权主体资格的限制。村委会无权授权非集体成员使用宅基地,其参与交易的行为因违法而无效,不能成为合同有效的依据。诉讼时效不适用合同无效之诉王桦主张李越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但法院认为,合同无效属于自始无效,不因时间推移而合法化。诉讼时效制度适用于请求权,而确认合同无效属于形成权,不受时效限制。因此,李越在2018年提起诉讼仍合法有效。损失赔偿需另行主张王桦提出装修及增建房屋的损失赔偿问题,法院认为,合同无效的返还义务与损失赔偿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在确认合同无效后,王桦可就实际损失另行提起诉讼,但需提供证据证明损失金额。本案中,法院未直接处理赔偿问题,而是要求王桦通过另行诉讼解决。强制执行的合法性王桦在5年间多次上诉,但各级法院均维持原判,其拒不履行判决导致案件久拖不决。法院最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翻墙破门腾退房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法院已给予王桦充分时间自行腾退,并提示其保存证据,确保程序合法。类似案件的裁判趋势根据国家法官学院教授胡云红的研究,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多因出卖方反悔引发,且案件增速与城镇开发速度成正比。实践中,法院通常认定买卖双方均有过错,但在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上存在差异。本案中,法院未支持王桦的赔偿主张,可能因其未在原审中提出反诉或提供充分证据。总结:本案核心在于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违法性。法院通过17份判决反复确认合同无效,最终强制执行,体现了对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严格适用。对于买方而言,此类交易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对于卖方,即使事后反悔,也需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但可能面临赔偿买方损失的责任。
时间:2026-02-05 00: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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