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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媒体”管理,中央网信办发布通知提出13条要求

时间:2026-02-08 07:29:45
加强“自媒体”管理,中央网信办发布通知提出13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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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提出13条要求,旨在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规范“自媒体”运营行为,推动形成良好网络舆论生态。 具体要求如下:严防假冒仿冒行为网站平台需强化账号注册、信息变更及动态核验环节的审核,防止“自媒体”假冒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或行政区划名称。涉及此类标识的账号必须人工审核,发现假冒仿冒行为立即停止服务。强化资质认证展示从事金融、教育、医疗、司法等领域的“自媒体”,需严格核验资质并在账号主页展示认证材料,标注所属领域标签。未认证或资质过期的账号暂停发布相关领域内容。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发布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信息时,需准确标注来源并在显著位置展示。使用原创图片、视频需标注时间地点;技术生成内容需明确说明;引用旧闻需注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自媒体”对发布信息真实性负责,网站平台需展示账号名称,禁止匿名发布。信息不得无中生有、断章取义或通过拼凑剪辑伪造,确保内容真实。加注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标签含虚构情节或剧情演绎的内容需显著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鼓励对争议信息标记标签并限流,减少误导性传播。完善谣言标签功能涉及公共政策、民生、突发事件等领域的谣言,需及时标记谣言标签并在搜索页面置顶辟谣信息,通过算法推荐提高辟谣信息触达率。规范账号运营行为严格执行“一人一号、一企两号”注册规定,禁止操纵账号矩阵发布违法信息。要求“自媒体”依法运营,禁止集纳负面信息、翻炒旧闻、蹭炒热点或诱导关注其他账号。明确营利权限开通条件申请开通广告分成、电商带货等营利权限的“自媒体”,需3个月内无违规记录。账号主体变更后3个月内暂停营利权限,防止违规主体转移获利。限制违规行为获利对被禁言的“自媒体”,同步暂停营利权限,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对低俗营销、恶意蹭炒热点的账号取消营利权限,并定期向网信部门报备处置情况。完善粉丝数量管理措施清除违规增加的粉丝,禁言期间禁止新增粉丝且历史内容不得推荐。频繁蹭炒热点的账号永久禁止新增粉丝,情节严重者清空全量粉丝,禁止粉丝数量转移服务。加大对MCN机构管理力度要求网站平台健全MCN机构管理制度,在账号主页显著展示所属机构名称。对多次违规的MCN机构采取暂停营利、限制服务或清退等措施。严格违规行为处置对发布谣言、矩阵式传播违法信息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关闭账号并纳入黑名单数据库。转发谣言的账号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等处置措施。强化典型案例处置曝光网站平台需开设警示教育专栏,定期发布违规案例,通过曝光强化“自媒体”自我管理意识。各地网信部门需督导检查平台落实情况,确保要求执行到位。
时间:2026-02-08 07: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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