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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的历史真相及文献

时间:2026-02-12 04:31:40
焚书坑儒的历史真相及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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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是秦始皇为加强思想控制采取的两起独立事件,焚书针对儒家经典等书籍,坑儒主要针对儒生与方士,但具体性质存在争议。焚书事件背景与目的: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因分封制与郡县制之争,儒家经典中主张分封的思想被视为威胁中央集权的思想根源。李斯建议焚书以统一思想、杜绝私学,加强中央集权。焚书内容:除秦国官方记录外,焚烧六国史书、民间《诗经》《尚书》及诸子百家书籍;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未被焚毁。执行细节:非博士官所职者藏《诗》《书》、百家语者需交守尉焚毁。但书籍通过口传或私人藏匿得以部分保存,如伏生藏《尚书》、孔鲋隐匿典籍。坑儒事件背景与起因: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卢生逃亡并诽谤秦始皇,引发秦始皇对“诸生”的审问与惩罚。被坑对象:史书记载被坑杀的“诸生”包括儒生和方士(术士),具体身份存在争议。部分学者认为“坑儒”实为坑杀方士,或儒生与方士同等待遇。事件规模:共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事件性质与争议独立性:焚书与坑儒是两起独立事件,起因不同,但均服务于秦始皇加强思想控制、巩固统治的目的。文献记载:《史记》相关篇章记录了焚书令内容、坑儒事件起因及扶苏劝谏言论;西汉孔安国《〈尚书〉序》提及“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学者观点:近现代学者对事件性质存在不同看法。康有为认为秦焚书未导致六经亡失;吕思勉指出被坑者非尽儒生;顾颉刚认为儒生与方士同等待遇;胡适则赞赏李斯反对复古的立场。
时间:2026-02-12 04: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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