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问答>>李刚 、 李飞贩卖毒品案——如何审查未查获毒品实物的指控事实
问题
已解决

李刚 、 李飞贩卖毒品案——如何审查未查获毒品实物的指控事实

时间:2026-02-13 18:15:51
李刚 、 李飞贩卖毒品案——如何审查未查获毒品实物的指控事实
最佳回答
对于未查获毒品实物的指控犯罪,审查认定需以依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且不存在合理怀疑为标准,具体如下:证据相互印证原则:对于未查获毒品实物的指控,需确保被告人供述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李刚前两起贩毒事实,但仅依赖韦可发的指供和通话记录。通话记录虽能印证部分联系,但无法证明通话内容涉及毒品交易,且与韦可发关于3月28日联系的供述存在矛盾。李刚始终否认前两起贩毒,供述与指供、通话记录未形成双向印证,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排除合理怀疑要求:认定犯罪事实需排除其他可能性。本案中,通话记录仅能证明李刚与韦可发在案发前有联系,但无法证明联系内容与毒品交易直接相关。韦可发指供李刚前两起贩毒的供述缺乏其他证据佐证,如毒品来源、交易细节等,且李刚的辩解(通话内容为非毒品事务)未被证伪。因此,现有证据无法必然推导出李刚实施前两起贩毒的结论。证据裁判原则的坚持:毒品犯罪虽取证难,但认定有罪仍需严格遵循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本案中,公诉机关试图通过主观推测(如李刚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刑,可能存在多次交易)和经验法则(如直接同意大额交易不符合常理)补充证据不足,但法院明确指出,主观推测不能替代证据证明,内心确信必须建立在证据基础上。通话记录与指供的单向证明关系无法满足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若被告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法院需严格审查证据收集合法性。本案中,李飞申请排除其审判前有罪供述,法院通过庭前会议、要求侦查人员出庭等程序,发现侦查机关未对讯问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且办案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说明情况。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法院认定李飞的有罪供述不能排除非法取证可能,依法予以排除,进一步削弱了指控李飞的证据基础。综合全案证据分析:在排除非法证据后,法院需综合剩余证据判断指控是否成立。本案中,排除李飞的有罪供述后,无其他证据证明李飞明知所送物品为毒品(如李刚未告知、李飞无贩毒前科等),故法院认定指控李飞犯贩卖毒品罪的证据不足,依法判决无罪。
时间:2026-02-13 18:15:52
本类最有帮助
Copyright © 2008-2013 www.wang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12000710号-1
投诉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