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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找代孕生子,妻子要求否认亲子关系获支持|顺义法院|家事案例|

时间:2026-02-14 13:08:26
丈夫找代孕生子,妻子要求否认亲子关系获支持|顺义法院|家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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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法院支持妻子否认与代孕所生儿子亲子关系的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不存在亲子关系。基本案情高某与郭某为夫妻,育有一女。“全面二胎”政策开放后,二人因身体、年龄原因未能自然生育。2018年,丈夫郭某在妻子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代孕生下儿子小郭,并在出生证明上将母亲登记为高某。高某称对代孕一事不知情,也未见过孩子,直到2019年才得知小郭的存在。高某曾因缺乏合适案由未起诉,后《民法典》新增亲子关系之诉,高某遂起诉请求确认与小郭不存在亲子关系,并取消监护权及继承权。判决结果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第一款,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证据认定:高某提交了2018年3月的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许可证等,显示其当时孕6周胎停育,而小郭出生于2018年7月,证明双方无血缘关系。双方认可:高某与郭某均确认小郭非人工授精所生,郭某同意高某的诉讼请求。法院支持:顺义法院最终支持高某的请求,确认其与小郭不存在亲子关系。法官说法亲子关系的重要性:亲子关系涉及抚养、赡养、继承等问题,对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诉讼主体:不仅父母可对亲子关系提出异议,成年子女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证据要求:本案中,尽管出生医学证明及户口本显示高某为小郭之母,但高某提交的证据直接否定了血缘关系,法院据此作出判决。风险提示:若不通过法院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后续可能围绕抚养、赡养、继承等问题产生纠纷。
时间:2026-02-14 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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